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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拟试点货物贸易外汇资金结算(保税转卖、委托代理),11月6日前可提意见

上海收录 2026.10.28即将截止

发生了什么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10月27日就《关于开展货物贸易外汇资金结算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在上海开展国际分拨保税转卖业务外汇资金结算和委托代理项下外汇资金结算两项试点,便利贸易外汇资金结算。

适合谁

在上海从事国际分拨、保税转卖、外贸代理进出口的企业及其财务团队

如何参与

经营参考下载征求意见稿对照自身结算场景,意见可传真021-58845729、发邮件[email protected]或邮寄(信封注明“货物贸易外汇资金结算试点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同时与开户银行沟通试点办理条件

截止时间

2026.11.06(还剩 7 天)

原始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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